在市教育局团委开展的学习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活动中,我校有如下集体和个人获奖:
学雷锋先进集体: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团委
二、学雷锋活动先进小组:
1.9班 扬帆小组、 1.5班 学雷锋小组
2.10班 玮柏小组 1.3班 雪峰小组
2.6班 爱心小组 2.15班 红旗小组
三、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1、关美慧2、韩宏3、赵婉辰4、姜欣枚
5、韦慧玲6、吕思禹7、李修竹8、赵予琛
9、韩文博10、韩明希
四、学雷锋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代勇 王晔 王玉玲 姚丽欣 马兴涛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雷锋艰苦朴素、乐于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希望广大青少年以他们为榜样,践行雷锋精神,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建设幸福美丽抚顺作出贡献。
下一条:“永远跟党走”主题团会表彰决定